新华社海口8月29日电(记者 周慧敏)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为了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基础业务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该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切实做好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并建立激励机制,严格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根据要求,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要切实做好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加强规范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建设,对新一轮规划所划定的基本农田,沿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在现有非农建设用地、规划非农建设用地等关键部位、重要拐点,特别是对建房、取土、挖塘、采矿等违法用地高发区、敏感区,重点进行布桩;严格动态巡查及监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地整理项目库建设等工作。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专门建立激励机制,严格年度考核,兑现奖惩。对完成《海南省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状》所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3-5万元奖励;对不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市县参照省里做法,进行年度考核,兑现奖惩,专门列出不少于2万元奖金,奖励成绩突出的有关乡镇和单位。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还要求严格耕地保护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工程建设及采购招投标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资金、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对发现截留挪用资金、专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资金使用监管混乱的,将扣减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并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