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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经济大门"—我海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加强依法行政 严守国家“经济大门”
——我国海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成效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王优玲、陈菲)“依法行政是海关的‘饭碗工程’而不是‘面子工程’。只有坚持依法行政,通过法治引导和规范海关各类执法行为,海关才能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说。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控机制……近年来,我国海关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业务改革,从严治关,强化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04年至2009年,海关查获走私犯罪案件案值增长了88.8%,查获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案值增长了8.95倍。海关税收连年增长,去年净入库9213.6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推行风险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在首都机场海关报关大厅,工作人员正在繁忙地通过电脑处理各种报关手续。“低风险快速放行”“高风险重点审核”……根据海关“H2000系统”的提示,工作人员仔细核对报关单据,进一步审核做出是否查验的决定。“H2000系统”是海关运用信息技术加强通关业务、日常管理和内部监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它根据是否涉税、涉证将报关单划分到高风险重点审核、低风险单证审核和低风险快速放行三类通关作业模式。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海关监管、征税、打私、统计等传统职能不断加重,反恐、贸易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非传统职能快速拓展。海关面临着有限的管理资源和快速增长的业务量的突出矛盾。

    怎样将有限的管理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既有效防范走私违法又切实提高通关效率是近年来海关着力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海关总署适时推出了分类通关改革,即以企业守法管理为核心,以风险分析为手段,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报关单和其他经风险分析判别为低风险报关单(货物)由计算机快速验放,提高通关效率;对走私违法等诚信度低企业的报关单和其他经分析判别为高风险报关单(货物)实施重点审核和查验,加强实际监管,切实提高海关执法能力和水平。2009年7月,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等15个海关对出口的海运和空运货物试点分类通关。

    实施分类通关后,出口货物的风险得到明显区分,海关监管效能明显提高。据统计,开展分类通关的海关把近四分之三的查验力量集中在高风险货物上,高风险货物的查验比例是低风险货物的12倍。今年上半年,82.33%的低风险货物享受到通关便利,而超过7成的查验资源集中配置在对高风险货物进行重点监管上。

    “我们通过分类通关和风险管理,织就了一张疏而不漏的‘网’。合法进出就畅通无阻,走私违法就会被‘网’住。同时也切实增强了海关工作人员履行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的神圣使命。”鲁培军说。从事报关工作十几年的报关员张燕洪对记者说,海关推行分类通关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同时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实现了海关和企业的双赢。

    树立三个理念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鲁培军说,海关要树立融合、平衡和创新的理念,准确把握执行力,以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树立融合理念,实现法制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增强执行力的规范性。树立平衡理念,找准把关与服务的平衡点,提高执行力的科学性。树立创新理念,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保持执行力的生命力。”鲁培军说。

    近年来,随着业务量的快速发展和执法环境的日益复杂,海关面临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越来越大。为有效化解和防范风险,海关总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对海关管理过程进行自我控制和约束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青岛海关开发的“职能管理平台”、黄埔海关开发的“业务风险预警监控系统”、杭州海关开发的“海关管理控制系统”……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正成为各地海关一项重要抓手。

    目前全国海关已经形成了岗位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程序控制、层级控制、记录控制、绩效考核控制、监督控制等7种内控基本实现方式。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双人作业、岗位轮换、三级审批、预算执行控制等行之有效的内控具体方式。实现了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

    在强化执法责任上,海关总署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业务岗位操作规范,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执法状况实施动态评估和监控,切实加大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一系列监督措施规范了权力的运行。

    据了解,目前海关总署正在着手制定《海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拟对海关领导干部问责原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海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海关总署紧密结合海关业务改革和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监督工作。为加强对“两大风险”的实际监控和防范,2009年7月在全国海关推广应用海关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对岗位和人员的执法活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预警分析,同步防控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引导行政行为

    今年6月,海关总署在济南举行了修订《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立法听证会,听取了27家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并将有关意见采纳情况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海关总署遵循海关立法的内在规律,适应海关执法的客观要求,积极有序推进海关立法工作,逐步健全完善了海关法律规范体系。除根据海关改革发展和业务管理需要开展规章立法工作外,海关总署协助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出台了《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目前,海关已形成了由2部法律、16部行政法规、116部行政规章、499件公告以及400余件其他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执法依据体系。

    此外,海关还积极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制定了《海关业务标准化规范》,明确了海关主要业务领域的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执行步骤以及对海关单证的控制要求,对海关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有效指引和规范作用。在加强海关立法工作的同时,海关总署加强了以人为本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了海关行政纠纷,促进了海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出口面临外需萎缩、订单减少的严重困难,海关税收也面临1980年恢复海关征税以来最为严峻的形势。

    海关行政复议工作围绕税收这个海关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把握保证国家税款应收尽收及帮助企业应对危机的平衡点,在落实保税收、保增长等海关重点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海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

    “海关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过程,实质上已经成为监督、促进和保障海关依法行政的过程。推动了海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增强了海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鲁培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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