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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
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记者分别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这些措施主要有: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
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详细阅读

图表: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新华社

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
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精神,现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详细阅读

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
就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答记者问

    “当前房地产调控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必须继续坚持调控不动摇。”近日来中央主流媒体持续释放房地产市场调控信号。

    9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再次强调,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日前,国土资源部与城乡和住房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是否意味着房地产市场迎来了第二轮调控?出台了哪些“新政”?对当前及今后的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将产生什么影响?就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详细阅读

土地供应住房建设必须向民生领域倾斜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王立彬)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针对有关通知精神以及今年以来房地产调控的成效,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详细阅读

银监会:严格执行宏观调控 遏制房地产投机投资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刘琳 刘诗平)中国银监会统计部副主任叶燕斐31日表示,银监会将严格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坚决遏制投机、投资需求,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叶燕斐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的关于房地产市场分析及房地产贷款风险控制的“银行前沿问题大讲堂”上表示,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贷款对国民经济、国计民生至关重要,对银行业科学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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