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记者 周英峰、邹伟)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我国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近3年全国治安调解处理的案件数年平均增幅达39.4%,充分发挥了治安调解社会“减压阀”的作用,及时防止了一大批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据了解,传统的公安行政调解大包大揽的社会管理方式以及群众“有困难找警察”的思维定式,形成了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治安纠纷,派出所都要全部受理的局面。这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而且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满,甚至导致矛盾的叠加和转移,不利于社会稳定。
针对这一情况,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排查涉及群众家庭和邻里之间的小矛盾、小纠纷,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综合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手段,及时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一般性矛盾纠纷转化为民事案件、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特别是信访突出问题。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有力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治安调解社会“减压阀”作用得到深入发挥。据统计,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调解处理治安案件372万余起,占查处治安案件总数的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