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0月27日电(记者范迎春、石庆伟、王晓明)今年10月下旬,随着抚顺市东洲区最后一批1465户居民回迁新居,辽宁省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画上了圆满句号,一共31.8万名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善。
如今,越来越多的东北地区百姓享受到了“振兴战略”带给他们的实惠。自2004年来,以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使得大片的棚户区从东北地区的版图上消失,逾百万户居民迁入新居。
“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的同时,东北地区重点民生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说,“仅2009年,东北三省就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面积1250万平方米,解决了24.7万户的住房问题。”
作为在新中国建设事业中建立过重要功勋的传统工业基地,东北地区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发展步伐逐渐落后于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受制于经济发展状况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东北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一度陷入困境,大量低收入家庭长期居住在条件简陋、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当中。
“晴天满身土,雨天两脚泥,晚上一片黑。”今年70岁的辽宁省抚顺市莫地社区居民李广莲这样描述她曾经生活了多年的棚户区,“以前那破房子,冬天怎么烧都不热,屋里冻得手都不好使唤,夏天闷得睡不着觉。”
李广莲生活的抚顺市近些年虽然陆续建起很多高楼大厦,但是依她家的收入水平,根本买不起新房子。“靠政府的好政策让我们搬进了新楼房。如果政府不管,我们真不知道还要在棚户区里住多少年。”李广莲说。
东北三省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资金来源。毕竟,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普遍不足,完全依靠市场手段显然不能奏效。在这场决策者执政理念和智慧的“考试”中,东北地区拿出了一份份富有创意、又切合实际的答卷。
从2006年到2009年,吉林省财政共安排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0.5亿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专门组建哈投民生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融资的市场主体,通过从政府到企业、再从企业到政府的融资主体转换,实现了棚改资金合理流动,通过财政投入、企业投入和申请贷款等渠道,有效满足了资金需求。在抚顺市,政府通过无偿划拨土地、减免行政事业收费等政策性投入,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近两年让利于民24亿元。
正是在政府这些扶持和调控政策帮助下,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取得阔步进展。截至2009年底,累计新建住宅超过5000万平方米。与抚顺市的李广莲一样,低收入家庭只需支付少量的资金,居住条件就得到了“天壤之别”的改变。
在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50岁的林场工人许智明一家仅花3000元就从山沟里的泥草房搬进了城镇里的新楼房,其余全靠政府补贴。新房面积大约50平方米,而且上下水功能齐全,还有集中供热。在他们原来居住的林场棚户区,如今已经种上了成片的新树,当年那些低矮的泥草房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