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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6家报刊因刊载虚假失实报道被批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璩静)记者28日获悉,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就《甘肃日报》《都市消费晨报》《新疆日报》《重庆时报》《华西都市报》《商务周刊》等6家报刊因刊载严重虚假失实报道向全国新闻出版管理、报刊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单位发出通报批评。

    《甘肃日报》虚假报道西安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

    2010年7月7日,《甘肃日报》在主要版面上刊发了题为《智者的声音:甘肃、兰州西部大开发10年节点再定位》的报道,称“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造成严重虚假报道。该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受此“利好”消息刺激,我国A股市场陕西板块于7月8日出现飙升行情,其中西安饮食与西安旅游均开盘涨停;当日晚10时,甘肃日报社在网络上发布更正,称“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内容失实。次日,陕西板块开盘大面积回落。

    经查,甘肃日报社记者在采写稿件中未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导致这一重大虚假新闻的传播。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甘肃日报》下达《警示通知书》,责成该报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甘肃日报社通过网络和《甘肃日报》刊发了更正声明,向读者致歉;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等处理,有关部门已责成社长、总编辑作出深刻检查并处罚款。

    《都市消费晨报》《新疆日报》虚假报道“喀什房价翻倍”

    2010年7月1日,《都市消费晨报》刊发题为《喀什“特区”效应催热房地产》的报道,称“喀什房价突破4000元/平方米”“香港、广东炒房团将整栋楼和整个单元买下”。2010年7月20日,《新疆日报》刊发题为《喀什掀起房地产投资热潮》的文章,称“喀什的房子一天一个价,两个多月,房价就快翻倍了”。

    经查,两报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刊发虚假新闻造成了房价在短时间内将成倍增长的心理预期,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都市消费晨报》《新疆日报》分别作出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成两报进行公开更正,消除负面影响,并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庆时报》《华西都市报》刊发作家团“订住总统套房”失实报道

    2010年3月30日,《重庆时报》刊发了题为《作家团:先订了总统套房 张信哲:只好住普通套房》的报道,称“作协本次会议的接待规格相当高,包括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2000多元一桌的宴席以及重庆作协专为接送作家准备的奥迪车等”。同日,《华西都市报》以《住总统套房坐奥迪作协开会有点高调》为题对该文进行了摘登。

    经查,该文记者在采访中未深入了解情况、未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核实信息,仅凭道听途说的信息采写报道,导致报道严重失实。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重庆时报》下达了《警示通知书》,责成《重庆时报》作出书面检查,进行内部整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4月11日,《重庆时报》在头版头条上刊发了《致中国作家协会的致歉信》,向中国作协和与会作家郑重道歉,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解聘、免职、停职检查、严重警告等处理,责成总编辑作出深刻检查。《华西都市报》向中国作协发出致歉函,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罚款。

    《商务周刊》刊发关于“国网帝国”的失实报道

    2010年3月,福建《商务周刊》发表了题为“国网帝国”的报道,称因反对国家电网公司收编,某设备供应商在国家电网公司近一年多的大项目招标中没有一次中标,而某投标企业以低价中标,因为背后有国网公司的支持和操纵。报道还多处引用未经本人核实的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部门负责人谈话,把国家电网公司比喻成“许多碎尸块拼成的怪兽”。

    经查,《商务周刊》记者未深入采访相关新闻当事人,在报道中捏造、篡改被采访人员的言论,捏造电力改革会议内容等大量不实信息,造成报道多处严重失实。经实名举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查实后依法对《商务周刊》作出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并通报批评,责成《商务周刊》进行更正道歉,责成《商务周刊》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商务周刊》主管主办单位对发稿记者、主编、总编三位负责人均给予了通报批评、深刻检讨、行政警告处分等处理。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新闻出版界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不断规范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但仍有少数报刊社不负责任地发表有失客观、公正的文章,甚至编发虚假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严重损害了新闻当事人、社会公共利益,严重破坏了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全国各级各类各报刊出版单位要认真总结四起虚假失实报道的教训,继续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新闻采编流程管理,规范新闻采访活动,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杜绝虚假新闻,避免失实报道。

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经济时报社等7家报刊社记者站因违法违规被查处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璩静、傅夏莉)记者28日获悉,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就中国经济时报社、农民日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安徽江淮晨报社、中国食品质量报社、《中国经贸》杂志社、环境与发展报社等7家报刊社记者站从事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甚至以负面报道相要挟,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通报批评。

    中国经济时报社两记者站因违规被注销

    2008年包国强任中国经济时报社湖北记者站站长以来,该站多次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记者站工作人员以舆论监督为由,索要他人2万元。记者站记者和工作人员等以曝光负面新闻为由向某镇政府索要5万元宣传费。该记者站还违规从事广告业务,收取企业8.5万元广告款。另经查明,张学标任中国经济时报社新疆记者站站长期间,私自成立“中国经济时报社新疆分社”“新疆西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并伪造公章从事非法活动。

    目前,张学标以伪造公章罪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对中国经济时报社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注销其湖北记者站,并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新疆新闻出版局注销中国经济时报新疆记者站。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吊销张学标新闻记者证,将其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农民日报社三家记者站负责人因严重违法违规被处理

    2008年8月,农民日报驻河北记者站站长李俊奇在河北蔚县发生矿难后,以新闻报道相要挟,索要20万元订报款,另将发行款9万多元据为己有。2009年12月,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终审判处李俊奇有期徒刑16年。农民日报社陕西记者站在站长江彦博的管理操纵下,以发表负面报道为名,向13家单位索取人民币98.6万元,涉嫌单位受贿。2009年12月,检察机关对江彦博、农民日报陕西记者站提起公诉。农民日报社云南记者站副站长张仲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基层“好处费”1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在调查期间,张仲全私刻公章,伪造证据。目前,张仲全已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农业部、农民日报社已对相关人员做出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相关人员记者证,对农民日报社做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人员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记录,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中国妇女报社违反规定让记者站非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

    2008年1月7日,中国妇女报社以本报记者名义为记者站工作人员成某刊发新闻报道;报社派临时聘用人员成某自2004年10月至2009年6月在湖南记者站工作,致使其以记者站记者名义开展活动,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已向中国妇女报社下达违规《警示通知书》,并对中国妇女报社进行诫勉谈话,要求报社开展自查和内部整顿,对其他驻京外记者站违规聘用人员进行清理,与所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新闻活动规范和证件管理。

    安徽江淮晨报社聘任被判处刑罚人员担任记者站站长

    2002年安徽江淮晨报社聘用康永胜为淮南记者站站长,2007年为其办理了新闻记者证。经核查,康永胜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自1995年1月至2006年8月。1999年1月,康永胜因病保外就医,2006年8月刑满释放。目前,康永胜涉嫌诈骗,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

    江淮晨报社聘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记者站站长并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严重违反《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及《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8月,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对江淮晨报社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该报社做出深刻检查;依法注销江淮晨报社淮南记者站;吊销康永胜新闻记者证,将其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责成主管单位合肥晚报社监督整改。

    中国食品质量报社记者私自在地方建立网站并以报道为由要挟企业

    2009年4月,原在中国食品质量报福建记者站工作的朱炳生调到报社新闻部任副主任。期间,朱炳生违反规定成立福州共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中心、华夏质量安全网上投诉中心等投诉类网站并任网站负责人,对企业食品质量问题进行曝光,并以网站名义向企业发出投诉核实函,要求“企业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并根据处理结果和回复内容决定是否安排特约媒体记者进行调查报道”。

    2010年5月,中国食品质量报社辞退朱炳生。目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已吊销朱炳生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记录,5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中国经贸》杂志社驻新疆记者站违规被注销

    《中国经贸》杂志社驻新疆记者站站长刘明轩等人利用非法手段,以《中国经贸》杂志社名义在新疆及其他地区非法组织、编辑、出版、发行“《中国经贸 俄罗斯 中亚版》,并向企业收取费用。期间,《中国经贸》杂志社多次要求刘明轩将新疆记者站有关法律文件和相关材料上交总社,以便自检自查。但是刘明轩拒不执行杂志社决定,并且以非法手段通过2008年度记者站年检。

    2009年5月,刘明轩被杂志社免职。2009年,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了《中国经贸》杂志社新疆记者站。目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已将刘明轩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记录,5年内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环境与发展报社“中部记者站”敲诈勒索被取缔

    2010年6月22日,环境与发展报社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中部记者站”,其工作人员联合中国广播网河南分网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相要挟,敲诈洛阳某企业。目前,因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已依法取缔违规设立的环境与发展报社“中部记者站”。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新修订的《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全国报刊出版单位按照规定加强记者站管理和制度建设,派出业务骨干担任记者站负责人和记者。驻站记者认真履行职责,为宣传报道当地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但也有个别报刊出版单位未能对记者站进行严格管理,致使某些记者站从事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甚至以负面报道相要挟,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勒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报刊出版单位要继续按照《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报刊管理制度以及驻各地记者站的管理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自身有关管理制度,规范记者站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逐渐建立现代报刊业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模式。

新闻出版总署:不得私设报刊网站或记者站网站

    新闻出版总署28日发布相关通稿并指出,未经报刊出版单位同意,报刊记者站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设立报刊出版单位网站或者记者站网站。报刊社应严格规范和管理报刊网站地方频道,记者站工作人员不得与报刊网站地方频道的工作人员混岗,不得以报刊网站地方频道名义进行采访活动。

    通报明确,报刊出版单位不得向记者站或记者下达经营任务,记者站不得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报刊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新闻报道或者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纸、做广告,或者以“曝光”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取财物。详细阅读>>>

新闻出版总署:清理规范内部报刊、内部资料市场

    针对近期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违规发行现象有所增多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28日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市场秩序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内部发行报刊如内参、信息参考类期刊,突破在指定范围内发行的限定,面向社会公开征订发行,还有一些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违反只用于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管理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公开征订发行。特别是一些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冠以“内参”、“参考”之名,注明“专供高层领导决策参考”、“供处级以上领导参阅”等字样,违法出版发行。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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