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12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财政部10日发布消息,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准自2010年12月15日或以后完结的会计年度期间,可以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H股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这意味着H股“双重审计”政策将被取消,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达到新的水平。

    财政部透露,已于本周联合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师公会就落实内地与香港在对方上市的公司可选择以本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由本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地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事宜达成共识。

    据介绍,此次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共12家,分别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财政部表示,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是内地与香港基于会计审计准则等效相互认可的制度安排,是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降低内地赴港上市公司交易成本,促进香港资本市场繁荣稳定,推动内地与香港会计行业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相关链接
· 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
· 台湾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至1年
· 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暂行规定
· 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关于印发《财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情况备案表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