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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要求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陈菲)作为解决“官民”纠纷的重要渠道,我国行政复议工作将进一步得到加强。记者日前获悉,国务院法制办针对当前存在的五方面问题,要求有关地方、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尽可能将“官民”纠纷依法纳入行政复议渠道加以解决。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行政复议年度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坦言,当前我国行政复议工作还存在五方面问题,与百姓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纷功能不足,大量行政争议还游离于法律平台、特别是行政复议渠道之外。”郜风涛说。

    其次,他指出一些地方、部门领导还不了解、不重视、不善于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和认同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三,他认为不积极受理案件、审理机制不够公开透明、维持率偏高、调解和解尺度不均衡、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缺乏刚性约束、行政复议效率不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此外,郜风涛表示,行政复议工作与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不均衡、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也是比较突出的两方面问题。

    “据初步了解,这次地方机构改革对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冲击较大,一些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被撤并,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面临无人来做的尴尬局面。”郜风涛说。

    针对这些问题和现象,国务院法制办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注重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简化申请手续、探索建立与信访联系机制、加大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监督力度等多种措施,尽可能将行政争议依法纳入行政复议法定渠道加以解决。

    在要求注重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办理效率的同时,国务院法制办还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行政程序不规范、不合理行政等新类型案件的关注和研究,及时总结案件办理规律,指导工作实践。此外,还要求审慎处理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法制办:行政复议法修改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新华社杭州6月10日电(记者陈菲)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法学会10日联合在杭州召开的“行政复议浙江论坛”上获悉,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已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计划。对于这部重在解决“官民”纠纷的法律,将来应该做出哪些修改?怎样为“民告官”提供有效、便捷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制,更好地发挥行政纠纷解决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论坛上详述了新的解决思路。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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