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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招聘事件:取消原定面试按新规重新组织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1月3日电(“中国网事”记者 王立武、朱青、熊润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的安徽黄山徽州区招聘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徽州区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人3日对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除了原定于1月3日进行的面试已经在2日公告取消外,此次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目前也已经全部终止。徽州区将积极主动按照最新公布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完善招聘工作,重新组织实施。

    12月24日,安徽省黄山市当地一论坛上,网名为“徽州人”的一名网友发帖称,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招聘为领导子女专设,引起了网民热议。

    针对网民的批评和质疑,徽州区人社局局长胡志成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因人设岗”的说法。他说,此次招聘户籍限定是因为山区乡镇工作条件差,工资待遇低,过去就出现过外地人应聘后很短时间就辞职的现象,而招收本区户籍的人员更具有稳定性,能更安心地开展工作。同时,大专以上学历就可以满足工作需要。

    全程参与此次招聘监督的徽州区监察局副局长洪光武3日也告诉记者,制卷、监考、阅卷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执行,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于试题较难,考生分数普遍偏低,但这并不能说明招聘的考生知识少、素质低、能力差。

    2011年1月2日,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取消了原定于1月3日进行的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表示尽快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招聘工作。

    记者了解到,徽州区发布、实施《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是在2010年12月20日。在实施过程中,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2月29日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全文公布。

    “重新组织招聘绝不是因为有7名科级干部子女入围”,徽州区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人说,尽管此次招聘工作在省最新政策出台前就已经进行,但在新老政策衔接过程中组织的招聘工作,也有必要积极主动与新的办法相一致。

    与旧规相比,新的《暂行办法》对于公开招聘信息的发布时间、报名时间等作出了更为详细和明确的规定,要求“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距离报名时间开始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

    胡志成表示,下一步,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将认真研究,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重新开展招聘工作,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高标准、严要求地组织实施有关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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