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重庆:“酒驾”挂钩交强险费率 最高可上浮六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1月24日电(记者 王晓磊)记者从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从今年2月1日起,重庆将正式实施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酒后驾驶将导致交强险费率上浮,最高上浮幅度可达60%。这意味着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要接受法律制裁外,还将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酒后驾驶包括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形,新出台的联系浮动制度对此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每记录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记录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下年该车交强险费率上浮30%,每辆车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这项联系浮动制度将按照“认车不认人”的原则,即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的不是驾驶人,而是车辆。如果将车借与他人后发生酒驾,上浮保费将由车主埋单。上浮比例“一年一清”,当年发生的酒驾违法行为只与第二年的交强险上浮比例挂钩,以后年度不再累计上浮。

    这项新制度出台后,重庆市交强险费率将实行“交通事故”和“酒后驾驶”双重挂钩、累加计算。因为目前交通事故费率浮动最高可达30%,因此两方面的费率上浮相加最高可达90%。

 
 
 相关链接
· 北京:货运单位对酒驾违法者一律辞退或调岗
· 公安部副部长强调:要始终保持对酒驾的高压态势
· 河北:"冬季行动"重拳治酒驾 公安机关零容忍执法
· 交管部门:走亲访友切勿酒驾 自驾出行需谨慎慢行
· 北京9月起将对酒驾和交通陋习等进行综合整治
· 世界杯期间交管部门加强执法 酒驾事故同比下降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