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2月10日电(记者 陈梦阳)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辽宁省通过“定价”,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进行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全省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2010年,辽宁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将全省8个高耗能行业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由0.05元和0.20元提高到0.10元和0.30元,促使全省249家淘汰类企业关停并转。有关部门还及时兑现燃煤发电企业脱硫加价政策,对已完成脱硫改造的92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兑现了在其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加价1.5分钱的政策,加价额达7.6亿元,为完成全年减排指标创造了条件。
在推进传统发电企业进行技术升级、设备改造的同时,辽宁省还通过定价,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力度。如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提高到每千瓦时0.75元,对25个风电项目,按每千瓦时0.61元的优惠价格核定了上网电价,对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吸引投资起到了重要作用。
作为水资源匮乏地区,辽宁省政府2010年出台了调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方案,提高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了水资源费征收范围,预计年增收水资源费1亿元,年征收总额将达3.4亿元,对遏制城市管网区和保护区地下水过度开发、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将发挥有效作用。
据了解,2011年,辽宁省将继续使用价格杠杆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全省将在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对应执行差别电价的高耗能企业进行督查,确保差别电价政策的贯彻落实。此外,辽宁省还将加快垃圾处理费开征工作进度,择机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推进城市供暖按热量计价收费改革,逐步实行两部制热价,进一步完善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制度,规范机动车排污环保监测收费管理,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