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2月24日电(记者 巩志宏)河北日前出台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每人每年4万元提高到6万元,同时,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下降、补偿比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据介绍,2011年,河北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3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3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200元。
2011年,河北省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6万元,按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等。其中,要求各地确定的大额门诊补偿的特殊病种应不少于15种,对尿毒症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重症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应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给予补偿。
河北省还规定,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住院补偿比提高5个百分点。此外,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可免缴当年参合费用,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1人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