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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正式启动实施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 为期两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4月1日电(记者 张周来)4月1日,广西在贵港市正式启动实施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为两个月,期间禁止沿江渔民在禁渔范围内从事捕捞作业。当天贵港市放流鲢鱼、鳙鱼、草鱼、赤眼鳟等共150万尾。

    此次禁渔从4月1日12时到6月1日12时止,禁渔范围涉及广西境内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百色、河池、来宾、贺州等9个市、53个县(市、区),近1.3万艘渔船、3万名渔民。

    随着沿江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西境内江河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受到很大的影响。广西境内内河鱼类的品种已经越来越少,渔业产量越来越低。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统计显示,过去人们所熟知的西江鲥鱼、中华鲟等已多年没有捕捞记录,而据资料记载,上世纪30年代西江鲥鱼年产高达40万斤,曾被大批地运至广州市场。据广西水产调查,近年西江鱼汛期间单船日平均捕捞鲮鱼4公斤,鲤鱼1.5公斤,草鱼1.7公斤,不足上世纪90年代的一半。

    禁渔期间,广西沿江各地政府均承诺对生活困难渔民提供帮扶。百色市表示要将所有符合低保标准的渔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渔民将得到4个月的困难补助。桂林市则规定,除了应保尽保之外,对无法申办低保的传统渔民将提供每月200元的生活补助。

    1995年以来我国在东海、黄渤海和南海海域相继实施伏季休渔制度,2003年又在长江流域11省(市)实施了伏季休渔制度。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副巡视员刘桂茂表示,实施珠江禁渔对保护珠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珠江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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