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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出通知将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飞行学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张玉清、李洪春)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开始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队飞行学员。

    入伍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考,高考成绩在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为理工类,或设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为主课的其他专业,未满25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的男性未婚士兵,可以参加飞行学员选拔。

    符合军队院校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和体格健康检查、心理检测等选拔标准的选拔对象,可成为飞行学员。

    大学生士兵成为飞行学员后,享受军官待遇。学员在海军、空军飞行院校进行为期二年的航空理论学习和初、高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毕业颁发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毕业证书,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分配到海军、空军或陆军航空兵部队任职。

    据悉,空军2010年在所属部队和北京军区某集团军开展了选拔大学生士兵飞行学员试点工作,录取的12名大学生士兵飞行学员,已有7人进入初级教练机阶段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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