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案宣判 司机被判拘役4个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 公磊、李京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9日对郭术东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郭术东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醉驾入刑”后北京市判决的首例危险驾驶罪案件。

    9日上午9时30分,郭术东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包括许多驾驶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群众200多人旁听此案。由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等符合法律关于案件审理简易程序的规定,因此房山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郭术东于2011年5月2日零时10分许,饮酒后驾驶金杯牌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至北京市房山区京周路“碧桂园”小区路口时,撞在前方一辆等候放行的小客车尾部,致使小客车又与前方一辆货车相撞,造成三车损坏。事故发生后群众报警,郭术东被传唤到案。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术东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3.2mg/100ml。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郭术东当庭表示认罪,并恳请法庭从轻处理。

    经过45分钟的开庭审理,法官当庭进行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术东身为驾驶员,无视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郭术东认罪态度好,无前科劣迹,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郭术东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宣判后,郭术东表示服从判决。主审此案的法官王全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大驾驶员应以此案为戒,在饮酒后一定不要开车;同时,司机的同饮人也一定不要劝司机喝酒,否则会害人。

 
 
 相关链接
· 重庆市:11人涉嫌醉驾被刑事拘留 将整顿公务车
· 图表:我国拟修法重罚醉驾 暂扣驾照改为5年禁驾
· 关注道交法修正案草案:我国拟修改法律重罚醉驾
·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热议“醉驾”
· 北京3月1日起实行醉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