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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品房销售6月1日起须明码标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这是太原市某楼盘(5月26日摄)。记者从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从6月1日起,在山西省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存量房,必须实施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手册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新华社记者 詹彦 摄

    这是太原市某楼盘(5月26日摄)。新华社记者 詹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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