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5月29日电(记者任丽颖)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水产局获悉,为保护海洋资源,自6月1日12时起至9月1日12时止,渤海海域进入伏季休渔期,禁止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从事捕捞作业。
今年是渤海海域实施伏休制度的第17个年头,也是刺网渔船全部纳入伏休管理的第一年。休渔期间,休渔渔船应在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其他停泊点停泊,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得加载冰、油等渔需物资,不得自行变更为非休渔作业类型。渔船在异地休渔的,应经所在地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批准,并接受停泊地渔业行政执法机构监督检查。休渔渔船的渔具应捆扎、封存。在渔港、河口、码头等渔船停泊点不得有收购、运输、销售违法违规捕捞渔获物的行为。未经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渔船不得擅自到公海海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