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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乡居民物价补贴将依据CPI月度涨幅发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1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7月19日电(记者 刘巍巍)记者19日从江苏省民政部门获悉,为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该省本月起物价补贴发放将以CPI月度涨幅为依据,改变过去以季度指数为依据的方式。

    此前,江苏省物价补贴发放机制为,当一个季度的CPI涨幅超过3%时,按当季度末月城乡低保标准的25%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等五类人群发放物价补贴。

    今年上半年,江苏省CPI平均涨幅达到5.7%,6月份同比上涨6.9%。为最大限度减少物价上涨对困难人群生活质量的冲击,江苏省今后补贴发放不再采取全省统一联动,而是改为各市自行联动,哪个市的指数达到了,就立即启动补贴机制。目前,全省一季度物价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如果7月份CPI仍然超过3%,8月初将同时发放二季度和7月份的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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