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优质主发起行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银监会近日发文要求,调整组建村镇银行的核准方式,由现行银监会负责指标管理、各地银监局确定主发起行和地点并具体实施准入的方式,调整为由银监会确定主发起行及设立数量和地点,由各地银监局具体实施准入的方式。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其中开业440家、筹建96家,资产总额1492.6亿元,其中贷款余额870.5亿元;农户贷款与小企业贷款合计占各项贷款的81%。自2007年成立以来,村镇银行已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0.5万笔,568.6亿元。(记者 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