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8月2日电(记者陈寂、文涛)西藏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2日正式启动。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西藏符合规定的消费者,可享受新家电售价10%的财政补贴。
据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马相村介绍,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凡在西藏自治区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西藏当地户口的个人,交售旧家电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均可享受新家电售价10%的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由销售网点当场直接垫付。
据介绍,此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标企业为拉萨市兰泽电器、四方科技和四丰电器3家,旧家电回收及新家电销售网点共5个。西藏全区城乡居民和单位在这5个网点购买新家电有总量限制:个人购买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不超过50台。补贴上限分别为:电视机和电脑每台400元、空调每台350元、电冰箱(含冰柜)每台300元、洗衣机每台250元。
记者了解到,考虑到西藏没有符合资质要求的电子拆解企业,以及地广人稀、交通运输条件差、运距远、运费高的特殊区情,废旧家电将跨省区拆解,运费由国家财政全额解决。
家电以旧换新工程于2009年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试点省市率先开展,2010年扩大至全国范围。2010年4月22日,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复同意西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