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图片新闻
 
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24日 15时41分   来源:新华社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支行工作人员在清点人民币(8月10日摄)。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目前已扩大至全国。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新华社发(张春雷 摄)

 
 
 相关链接
· 六部门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
· 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
· 商务部就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征求意见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