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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七部门发布工作方案联合治理教育乱收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30日 15时1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8月30日电(记者廖君)记者30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省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湖北省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将从幼儿园、义务教育等多个方面规范收费,严查自立名目自定标准的乱收费行为。

    据了解,一些幼儿园每月收取数百元的保育费、托管费、水电费等费用外,每年还要收取数千元赞助费,一些家长叫苦不迭。按照湖北省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湖北将严禁幼儿园(所)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今年6月份,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公布了麻城市黄金桥中学领导一班人,违规组织学生集中订阅《中学生天地》、《情感读本》、《暑假作业》、《中考精英》等报刊,违规收费补课,强制收取早餐费等乱收费案例。

    针对这些乱收费行为,湖北省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规定,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严禁搭售摊派中小学教辅材料,继续开展对盗版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

    与此同时,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将联合清理规范改制学校,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 从2012年秋季开始,湖北将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并且逐步取消“三限”收费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此外,湖北省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相关链接
· 教育部明确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主要任务和要求
· 教育部等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汇报会26日召开
· 七部门对部分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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