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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选择2到3个城市扩大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30日 15时1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 赵超)记者30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准备再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2个到3个有代表性的地级市,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这项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职称系列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同时,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这次扩大试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

    据了解,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这次扩大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将成立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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