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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老龄事业实现历史性跨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05日 07时38分   来源:人民日报

    青山为凭,绿水作证。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步伐,我国老龄事业走过艰难发展历程,老龄工作实现了新的历史性跨越。如今,老龄工作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老龄事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和政府关怀——

    提供制度上可靠保证

    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老龄政策体系的完善,标志着我国的老龄事业步入了正确的轨道,开始走向新的起点。

    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历史。党中央、国务院始终牵挂着为中华民族的崛起奉献毕生精力的老年人,始终牵挂着关系亿万老年人切身利益的老龄事业。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包括老干部、老专家、老退伍军人、老知识分子在内的老龄工作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实践,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对老龄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安排。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国人口寿命普遍提高,老年人比重日益增长,这从一个方面反映出我国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同时,人口老龄化也给家庭结构和社会生活带来新的变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全国上下都要有充分的认识,并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机构建设,1999年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目前全国已基本建立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有专人负责老龄工作,初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网络。

    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文件。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计出台228部与老龄工作相关的法规文件,内容涵盖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机构建设、老年人优待、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服务等方方面面,形成较为完善的老龄政策体系,为老龄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遵循。老龄政策从无到有,在探索中逐步建立,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使老龄事业逐步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社会保障——

    重点解决老年人“养”和“医”问题

    生存,是人生第一要义。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前提。

    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3%。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空巢老年人比例已经达到56.1%。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障提出严峻挑战。

    国家着力构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制度上解决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1992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6.8亿元,而到2010年,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3420亿元。“十一五”期间,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由3059万人增加到7525万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由300万人增加到556万人。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由233.5万人增加到576.4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在27个省、自治区的838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部分区县开展,参保人数达1027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由1.79亿增加到8.36亿,中央财政就此补助增加到399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由6亿增加到110亿元。2010年全国有5700多万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免费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与此同时,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优待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保障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之路。到2010年末,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9904个,床位314.9万张,收养老年人242.6万人。全国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344万人。在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应时而生。

    老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到2010年末,全国共建立各级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18295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达83216个。继续实施“金晖行动”等志愿服务,全国首个“敬老月”活动期间,各地共组织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行动3200万人次,惠及8000多万老年人。

    老有所为——

    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权益

    《1982年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强调:各国政府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便利。我国政府对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强调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充分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

    老年人成为了基层社会事务的重要参与力量,他们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热情倾注到社区公共事务上,积极配合村(居)委会,承担了社区环境治理、治安巡逻、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邻里纠纷调解、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的大量工作,为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全国老龄办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2010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10年末,全国共有各级老年人协会40多万个,参加人数4389万人,其中村(居)老年人协会335480个,乡(镇、街道)老年人协会30413个,市(县)级老年人协会6672个。此外,其他各类老年社团组织共有37193个,参加人数456万人。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从2003年发起的“银龄行动”,如今已扩展至全国,累计参加的老年志愿者达300万人次,受益群众2亿多人次,创造经济价值50多亿元。

    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我国老龄机构积极参与老龄问题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地融入国际社会,促进了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提升了老年人的国际影响力。

    中国先后加入了国际老年学学会、国际第三年龄大学协会、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国际老龄联合会、国际老龄协会、国际助老会等6个国际性老龄组织。先后多次派团参加国际老龄组织会议,并主办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98北京老龄问题地区研讨会”、第八届亚洲大洋洲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大会,中国老龄协会、地方老龄工作部门和老龄科研单位,完成了一系列国际性和地区性老龄问题科研项目。

    回顾过去,成绩来之不易,展望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有老龄工作者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我国的老龄事业必将前途辉煌。

 

    10月4日,南坪边防派出所警官在给南坪镇敬老院的老人化妆。当日,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延边边防支队南坪边防派出所官兵来到南坪镇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迎接10月5日重阳节到来。每逢节假日,南坪边防派出所官兵都会到敬老院里看望老人,被亲切地称为“兵儿子”“兵闺女”。新华社发(管清江 摄)

新华时评:以积极心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挑战

    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记者 卫敏丽、王立武)重阳,是登高赏景、饮酒思亲的日子,更是尊老、敬老、爱老的日子。今年重阳节,我们面临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如何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挑战?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严峻。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765万人,占总人口的13.26%。“十二五”期间,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将更加凸显。>>>详细阅读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制定本规划。>>>详细阅读

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 已达到15.4%

    新华社重庆9月19日电(记者 卫敏丽、朱薇)中国老年学学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19日在重庆举行“全国农村老龄问题高峰论坛”。记者从此间获悉,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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