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江西省财政安排1700万元,对符合规定的花炮厂转产进行补助。
据介绍,主动退出烟花爆竹行业转产为非高危行业,且转产后新开设的企业证照齐全才可申请财政补助。但因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因发生死亡事故或违法违规依法关闭的企业都将不予以转产补助。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地财政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向设区市财政局和安监局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和省安监局,审查通过后省财政厅将下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必须专项用于烟花爆竹行业转产为非高危行业的企业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整顿工作,2008年起江西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为非高危行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记者吴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