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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平均每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0余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26日 07时19分   来源:新华社

    我国基层检察院平均每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0余万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2008年以来,全国基层检察院平均每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03200余人、提起公诉1068000余人,有力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时透露的数据。

    基层检察院处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针对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多发的情况,要求基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大化解社会矛盾力度。

    曹建明表示,3年多来,基层检察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更加重视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主动做好法制宣传、释法说理、和解息诉等工作,特别是积极探索建立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

    这些措施包括: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协助、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探索建立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对轻微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存在可能激化矛盾的风险,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预案,努力实现坚持依法办案与有效化解矛盾的统一;建立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的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因遭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救助。

    曹建明表示,这些措施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效果。

全国基层检察院年均立案侦查涉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逾3.6万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时指出,全国基层检察院平均每年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3.6万多人。

    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全国基层检察院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改革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律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具体要求,坚决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基层检察院加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提出刑事抗诉一万多件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时说,总的看,近年来基层检察院普遍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提出刑事抗诉11048件,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3445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32037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226件,为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强化法律监督的关键在基层。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等问题,最高检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引导基层检察院建立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针对社会关注的刑讯逼供、牢头狱霸、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问题,最高检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权保障工作。注重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诉讼违法工作,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促进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的解决。

    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基层检察院3205个,基层检察人员176600余人,分别占总数的88%和74%。

最高检:基层检察工作尚存七方面问题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时指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发展还不平衡,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制约公正执法的问题和障碍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曹建明指出,基层检察工作尚存七方面问题:一是基层检察院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有效发挥。一些基层检察院和检察人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基层检察人员能力素质与法律监督工作需要还有差距。三是基层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四是符合基层特点的检察管理机制亟待完善。五是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六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同步增长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七是一些基层检察院承担的帮扶、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非检察事务较多,一些地方还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对办案施加不当影响的问题。

    对这些问题,曹建明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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