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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强居住小区运行和生产安全 对隐患零容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31日 20时56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10月31日电(记者李荣)记者从31日召开的上海市居住小区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把居住区的安全作为城市安全“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坚持“安全为先、管理为重”的原则,对影响居住小区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今后全市所有的住宅修缮工程都将纳入监管范围;对于居住区的日常运行安全,重点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和使用安全三大环节。

    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居住区的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是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个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居住小区生产安全,重点是把好住宅修缮工程安全关。

    据了解,《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已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凡涉及结构变动和面积变化的住宅改扩建工程,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管理程序;投资30万元以上的住宅修缮工程,必须严格按这个办法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执行;30万元及以下的住宅维修养护项目,纳入各区县小型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范围。在“十二五”期间,上海规划实施各类住宅修缮5000万平方米。这个办法施行后,不论房屋性质和投资性质,不论由哪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全市所有的住宅修缮工程都将纳入监管范围。

    此外,对于居住区的日常运行安全,重点是抓好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和使用安全三大环节。据分析,上海全市居民小区发生的众多火灾事故,往往是由于私接电线、超负荷使用家电、燃气使用不当等原因引发的,还有乱停车、擅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占据消防通道等不良使用习惯,也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因此,最根本的是要切实增强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完善居住区的消防安全设施。

    据介绍,目前上海消防和房管部门已对6000余个、3.4亿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开展调查登记,年内将完成全市居住小区的调查工作。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将按计划增补、修缮损坏和老化的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楼道报警、应急照明和逃生通道指示装置,有效提高居住区的消防安全水平。针对上海部分早期建设的高层居民住宅电梯老化、关人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相关部门把电梯管理纳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范畴,建立起“区县政府牵头、质监部门负责”的高层民用住宅电梯设施维护和监管机制,出现紧急情况时,将按照相关条款实施紧急维修和强制维修。

    上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居住安全、人人有责。要把加强居住小区安全作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加强过程监管,建立严格的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约谈责任单位、责任人;出现事故的,逐级追究责任,发现一个、追究一个、整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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