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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强生婴儿洗发水开展风险评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9日 07时26分   来源:人民日报

    就部分强生婴儿洗发水含有可致癌的二恶烷及释放出甲醛的季铵盐—15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对化妆品中季铵盐—15的使用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季铵盐—15是化妆品限用防腐剂,限量值为0.2%,与欧盟有关规定一致。美国化妆品成分安全性评价委员会(CIR)的评价结论认为,当季铵盐—15在产品中的浓度不超过0.2%时,在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包括美国、欧盟等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均允许季铵盐—15在化妆品中使用。鉴于目前国际上对季铵盐—15释放甲醛导致产品安全性问题的认识不尽相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组织开展相关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并继续关注国际最新动态,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确保产品使用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据悉,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1日宣布,部分强生婴儿洗发水含有可致癌的二恶烷及释放出甲醛的季铵盐—15,并号召消费者抵制强生婴儿洗发水,直至这些产品不再含有害化学物质。这一消息引发了这些产品是否“有毒”及化妆品标准的争论。

    据了解,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来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等单位的180名专家接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聘任。(记者 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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