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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报销500元基本药物费用引导群众基层就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0日 16时2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厦门11月20日电(记者 项开来)去年8月开始,厦门市对在基层就医的医保参保人员,基本药物费用不超过500元部分全部予以报销。该政策执行1年来,不仅人均药费下降,到基层就医的参保人员也越来越多,初步出现“小病到基层”的势头。

    厦门市规定,从2010年8月1日开始,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一律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医保参保人员在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发生国家基本药物的药费,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额报销。

    据了解,这项政策实施1年中,厦门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人数增长明显。就诊人次同比增长79.5%,门诊费用增长51.19%。

    在就诊人次增加的同时,次均费用却出现明显下降。1年来,厦门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费用同比下降25.45%,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5.77%。

    厦门市社保中心表示,新政策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明显增加,基层机构业务量的增加提升了业务能力,有助于提高参保群众对基层医疗的信任度,有利于强基层的医改方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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