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黑龙江省政府出台措施:保障新增财政向教育倾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5日 15时2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哈尔滨11月25日电(记者程子龙)黑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措施,明确提出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地方土地出让金等新增财政向教育倾斜,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新出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明确提出,今后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地方财政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要向教育倾斜,优先保障教育支出,2011年和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要有明显提高。

    近两年来,黑龙江省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10年12月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2011年2月起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2011年1月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各地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从2001年至2010年,黑龙江省公共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度增长,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65亿元增加到299亿元,增长3.6倍,年均增长18.5%,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7.7个百分点,教育支出已成为全省公共财政的重要支出项目。

 
 
 相关链接
· 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任务工作会
· 重庆:市级财政已安排三亿元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 黑龙江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
· 黑龙江省2011年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机制已经启动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