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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业界积极评价大陆推进两岸影视合作交流新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30日 19时5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台北11月30日电(记者 陈键兴 陈斌华)国务院台办发言人3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大陆方面进一步推进两岸广播影视界合作交流的政策措施,台湾影视界人士当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对此给予积极评价。他们表示,这些政策措施为台湾业界开拓大陆市场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影视交流合作,不断增进两岸民众的了解与感情。

    台湾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告诉记者,他与台北市文化基金会董事长李永萍月初赴大陆,曾就两岸影视交流合作向广电总局和国台办反映了台湾业界的意见和建议。从国台办30日宣布相关政策措施来看,大陆方面很重视台湾业界的意见。

    汪威江说,电视剧交流合作为增进两岸民众的沟通、了解和情感联系架设了桥梁,对推动两岸关系良性发展有着无形且巨大的助益。两岸电视剧合作停顿了一段时间,才让“韩剧”有了机会,相信两岸重新携手,能够再创华语电视剧的高峰。

    就有关两岸合拍剧申报立项的相关措施,汪威江认为,“在申报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台湾制作单位提交的申请合拍剧的相关材料”,将使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对双方共同保护著作权十分重要。“广电主管部门承诺将加快合拍剧审批速度”,则将提高合拍剧的运作时效,有利于增强两岸业界的合作意愿。

    对于“将推动中央电视台开辟固定时段栏目,定期播出两岸合拍剧”,他表示,此举可以“让合拍剧有一个家”,有利于两岸合作双方降低营销成本,更好地保障共同投资的回报。而大陆方面“鼓励和推动大陆相关影视机构增加引进台湾电视剧”,对台湾影视制作业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接下来就要看台湾业者能否制作出更加优质的节目。

    台湾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丽惠对记者说,影视交流是让两岸人民相互了解、增加认同的最好方式之一,大陆方面出台相关措施令人感到高兴。

    她表示,两岸加强影视交流合作是大趋势,大陆方面的相关措施有利于两岸合作双方提高制播效率,对两岸业界不断推进双赢互动具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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