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2月6日电(记者 周立权)记者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当前黑恶势力犯罪仍处于活跃期、多发期,全省各级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蔓延。同时,坚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
据吉林省高院刑一庭庭长李春刚介绍,今年1月到11月,吉林省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起诉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23件,目前已审结了一系列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松原市中院日前对以哈建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进行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哈建臣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4万元,其余黑社会性质组织参加者也都被判刑。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打黑除恶不间断、不懈怠、不手软,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并希望各界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