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2月29日电(记者田建军)12月30日起,交通运输部正式提高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维护水深,由原来的最低3米提高至3.2米,以进一步提高长江黄金水道航运效益。
据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2月30日起,长江荆江河段的具体航道维护水深标准是:长江中游宜昌下临江坪至城陵矶河段每年枯水期(11月份至次年3月份)航道维护水深将由原来的3.0米提高至3.2米,4月份将由3.2米提高到3.5米;城陵矶至武汉长江大桥河段每年枯水期航道维护水深从原来的3.2米提高至3.5米,4月份从3.5米提高至3.7米。其他月份保持不变。
2010年11月1日至今,长江航道局将长江中游荆江(宜昌至武汉)河段枯水期航道维护水深分步提高,并进行了试运行。在为期一年的试运行期间,通过采取加强航道巡查和维护性疏浚、及时恢复失常航标、加大航道观测频率、强化航道信息发布等措施,该河段航道尺度保证率100%,航标维护正常率达到100%,总体情况良好。
据有关部门测算,长江中游荆江河段枯水期航道维护水深的提高,可在现有营运船舶结构情况下,分别提高宜昌至城陵矶、城陵矶至武汉段航道通过能力309.50万吨和385.88万吨,增加的货运周转量带来直接经济效益1.31亿元,带动地区GDP增长60.76亿元,航运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