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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加快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进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31日 16时3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赵超、璩静)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有关报告中,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公共图书馆的立法进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这份报告指出,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对文化传承、社会进步和保障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亟须制定相关法律以促进和规范其发展。

    报告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将图书馆法列为“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国务院自2007年起连续四年将公共图书馆法作为“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报告说,教科文卫委员会一直密切关注并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工作,与文化部等单位一起组成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联合调研并召开研讨会。一些地方立法机关和政府也出台多个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公共图书馆法的制定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我国学前教育立法进程加快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赵超、璩静)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有关报告中提出,将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继续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这份报告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全面阐述了学前教育的性质和作用,深入分析了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并提出了立法方案和具体意见。这些议案指出,应当通过立法对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政府责任、投入保障、标准制订、教师队伍建设和质量评价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学前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法律是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教育规划纲要已将学前教育法列为立法项目,学前教育立法的条件基本具备,应当加快立法步伐。据了解,教育部已将学前教育法确定为2012年教育立法重点项目,拟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尽快启动立法调研、起草工作。

制定全国性控烟法律提上日程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赵超、璩静)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有关报告中,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控烟、禁烟立法的总体框架和具体条文的建议,为制定全国性专门控烟法律做准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说,吸烟危害人体健康,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吸烟,同时危害了他人的健康。为此,我国从1979年以来一直大力倡导控烟工作。烟草专卖法、广告法等法律对控烟工作作了相关规定。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对控烟工作也作了具体规定。北京、上海等就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制定了地方性法规、规章。同时,为了加强对控烟、禁烟工作的领导,国务院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制定国家履约工作规划、计划,并从广告、烟盒上的警语、烟草成分披露、公共场所控烟、禁烟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目前,全国控烟网络已初步形成。

    报告指出,我国现有公共场所控烟、禁烟立法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室内工作场所和餐馆的禁烟规定不够普遍。一些全国人大代表议案提出的规范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义务问题,比照框架公约的规定,我国现有的烟草广告管理法律制度还缺乏对烟草赞助和促销的规范与限制。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积极推进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工作,争取以立法手段履行框架公约的该项义务。

    教科文卫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提出的有关控烟、禁烟立法的意见和建议。2011年上半年,专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部分议案领衔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和卫生部等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对控烟、禁烟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国性控烟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关链接
·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李宏规谈健全卫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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