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2月3日电(记者何军)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了解到,新疆日前启动第二批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再次选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19个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养再就业。
第二批赴援疆省市培养人员以2010年至2011年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为主体,兼顾已纳入第一批培养计划的未出行人员。阿克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和田4地州放宽至2002年以来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等地放宽至2002年以来毕业的所有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被选中的学员计划于今年3至4月间陆续出行,培养时间原则上为两年。培养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具体岗位的实践锻炼提高学员实际动手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培养所需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援疆省市、企业、各地州等共同承担。
该批培养人员主要面向企业和教师岗位。为了保障第二批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毕业生实现就业,新疆将开发岗位12200个,包括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区属国有企业、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管理和技术岗位5000个;双语特岗、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岗位5000个;新农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及乡村医疗卫生岗位2200个。
根据规定,培养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学员可按照培养协议直接上岗,自愿留在援疆省市就业和自主择业的,自治区和援疆省市将给予支持和鼓励。
2011年3月,新疆启动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采取择优选拔、定向培养的方式分两批选送2.2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首批1万多名已于去年分赴19个援疆省市和各院校接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