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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提高"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水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0日 16时47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 何雨欣 侯雪静)记者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近日表示,今后,我国将会进一步提高“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水平。

    宋兰介绍,自2001年9月“12366”作为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以来,全国70个税务机关都已在不同范围,以不同形式陆续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宋兰还介绍,目前,以人工服务、自动语音、手机短信为主体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格局初步形成。据统计,各级税务机关通过“12366”累计受理人工服务约4580万次,自动语音约13356万次,手机短信发送量达到23778万条。

    宋兰表示,今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重心将由以规模化建设为主转向以专业化应用为主,按照统一、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宋兰强调,各地税务机关要全面加强对“12366”软硬件资源和服务功能的整合利用,积极推进国地税联合应用,形成一个全国统一、国地税共用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体系。

税务总局:民办非营利事业单位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记者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在解答纳税服务热点问题时介绍,民办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可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详细阅读 

税务总局:与有购房记录者共同购房不享契税优惠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记者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在解答纳税服务热点问题时介绍,与已有购房记录的人共同购房不可享受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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