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2月29日电(记者 顾玲)3月1日是青海各地中小学开学的日子。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青海省将扩大农村牧区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助面,提高补助标准,以提升寄宿生生活保障水平,减轻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负担。
据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海平介绍,随着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不断推进,农牧区中小学相对集中,寄宿生人数增加,给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政策的实施带来了新的问题。针对青海各地寄宿生人数增幅较大的实际,青海省决定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将教育布局调整后扩大寄宿制学校规模所增加的6.6万名农村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
赵海平说,青海还将提高全省农村(含县城)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六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小学和初中学生每人每年提高200元,西宁、海东地区的小学生每人每年提高200元,初中学生每人每年提高250元,所需资金由省、州(地、市)、县政府按比例分担。六州藏区同时落实“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每名学生每年增加生活补助100元。
据了解,随着这些政策和资金的到位,青海东部农业区、环青海湖地区、青南地区的寄宿生每年生活补助标准,小学分别达到1000元、1500元、1600元,初中分别达到1250元、1700元、1800元。
据了解,青海还将统筹安排中央实施的薄弱学校改造和青海省实施的标准化学校建设资金,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条件。并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物价变化、农牧民家庭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和学生家长共同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用的保障措施,确保寄宿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