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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击商业贿赂行动查处充当"保护伞"人员21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6日 07时0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4月15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监察厅和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15日通报,广东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来,已查处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43人,并查处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及政府公职人员21人。

    据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副组长陈伟东介绍,广东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商业贿赂、打击制假售假的“三打”行动以来,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截至4月13日,全省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47件,正在查处842件,涉案金额2.23亿元,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0人,其中厅级干部14人,处级干部43人,科级干部149人。同时,查处非公经济体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9宗42人。

    陈伟东说,从已经查结的案件看,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发生的领域主要涉及土地转让、工程建设、医药购销、金融借贷、资产清算、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和方面;一些国家公职人员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影响恶劣;有的案件在一个单位内涉及多个岗位、多个部门的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形式多样,增加了查处难度。

    陈伟东表示,在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排查案件线索,目前全省已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1074条,着力查处居民住房、学校教育、食品安全、医药购销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商贸经销、客运物流、餐饮旅游、休闲娱乐等领域和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

    据陈伟东介绍,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保护伞”的重大案件采取直报制度,涉及到当地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的一律直报,由纪委领导实行包案、挂牌督办。目前,全省已查处了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及政府公职人员21人。其中有为赌场老板提供保护的,有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的,涉及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广东在大力打击商业贿赂的同时,加快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并认真查找易于发生商业贿赂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模式,推动第五批行政审批改革,缩小公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尤其是公职人员参与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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