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6月1日电(记者 滕军伟、邓卫华)2012黄渤海区伏季休渔期6月1日正式开始,山东、河北、辽宁、天津三省一市5万多条应休渔渔船将于当天中午12时前进港停靠。
记者从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获悉,休渔的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区域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其中刺网渔船的休渔时间到8月1日12时结束。
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和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
今年是黄渤海区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第18年,为巩固休渔成果,渔政部门实行海陆共管,严打违规行为。陆上以渔港渔船管理为重点,休渔渔船需回船籍港休渔,凡未经批准的异地停港渔船,一律清退,拒不返回的,视同伏休违规。在海上管理中,渔政部门将与公安、边防等部门组织两次以上海上联合检查。对查获的违规渔船,一律集中扣港处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扣除其燃油补贴。
据介绍,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在加大管理力度,实施好伏休制度的同时,黄渤海区三省一市今年休渔期还将开展多层次、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同时,还将围绕渔业法律法规、海上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分期分批对渔船船东和船员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