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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7个设区市1日起公布PM2.5 11市将开展监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6月01日 11时46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石家庄6月1日电(记者 张硕)1日起,河北省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等7个设区市将正式开展PM2.5监测,并公布数据。11月起,全省11个设区市将按新标准全面开展监测。

    记者1日上午在石家庄、保定、唐山等地市的环保局网站首页上看到了最新的PM2.5监测数据。据了解,石家庄自去年6月起在省内率先开展了试点监测,目前市内共设两个监测点,平均每个点的监测范围为10平方公里。

    根据环保部5月21日发布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督实施方案》,河北省在10月底前将设立53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1月起,河北全部11个地市将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石家庄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副站长李冬告诉记者,因为设备和人员暂未部署完毕,1日起公布的PM2.5数据目前只作为PM2.5研究性数据使用,在11月之前暂不计入空气质量评价。

    据了解,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河北省所在的京津冀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将做到“三个率先”,即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争取早日和国际接轨,率先使监测结果和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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