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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整顿安标产品 防不合格产品入矿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24日 15时4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记者 陈炜伟 朱立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通报,在今年上半年的矿用安标产品专项检查中,有177家生产企业在生产条件、安全标志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存在问题,1014个违规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被暂停或撤销;有78家生产企业的462个产品的安全标志被注销。

    通报显示,截至6月底,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共对2007家企业生产的矿用安标产品进行了抽查,重点对浙江省温州市、山西省太原市等地区的矿灯、自救器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其中,1752家生产企业基本合格,检查合格率为87.3%。

    通报指出,专项检查也发现了诸多问题。一是个别企业片面追逐经济利益,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淡薄,质量把关不严。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后,未严格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有的甚至私自变更安标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参数,严重影响了产品安全质量。

    二是一些生产企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存在以书面材料代替整改落实,以拖延塞责代替停产整顿的现象。有的生产企业甚至同样的问题多次重复发生,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疏于管理、整改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

    此外,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有的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矿用安标标识的管理不够严格,使用不够规范;生产企业在技术装备、人员配备、管理能力等方面水平参差不齐,产品安全性能差异较大等。

    针对加强矿用产品安标管理的措施,通报指出,安标国家中心要继续强化矿用安标产品的监督检查,严格准入。同时,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要加大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防止无安全标志产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矿山井下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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