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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近七成县域实现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04日 19时5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9月4日电(记者 余靖静)浙江省教育厅4日宣布,该省90个县(市、区)中,62个县(市、区)实现了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占比约为69%。在杭州、绍兴、衢州三个地级市,已实现了辖区内所有公办初中小学“零择校”。

    根据统计,在尚未实现“零择校”的28个县域中,有20个县(市、区),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下,7个县(市、区)的择校生比例较上年下降50%以上。目前仅平阳县的实验中学和中心小学,择校生比例没有达到明显下降的要求,浙江省教育厅已督促该县整改。

    浙江省教育厅2012年1月全面推行公办初中小学“阳光招生”,考虑到政策的推行难度,目标定为“把择校率降到5%以内,或者择校生比例较上年下降50%以上”。

    浙江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吴永良说,69%的县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自我革命、自我加压、自断后路”,这样的勇气值得肯定。吴永良表示,治理择校乱收费更要治本。浙江将进一步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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