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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10·5”惨案开审 彰显中国司法主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0日 08时00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9月20日电(记者陈菲、邹伟、伍晓阳)涉嫌策划制造湄公河“10·5”中国13名船员遇害案的糯康等6名被告人,于20日在昆明接受中国法律的公开审判。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主权,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推动国际司法合作,严惩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坚定态度和决心。”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昆表示,“中国有决心也有能力保护本国在海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名被告人均为外籍人员,涉嫌于2011年10月5日在湄公河泰国水域杀害13名中国船员。“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中国公民实施犯罪,由中国法院来审判,这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不多见的,在云南省是首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国际公约和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湄公河“10·5”案被劫船只在中国注册、悬挂中国国旗,案件受害人是中国公民,因此中国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据了解,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晏晖。

    检察机关向法庭递交的起诉书显示,糯康等6名被告人涉嫌“四宗罪”——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在庭审过程中,将有大量针对这些犯罪的证据出示,包括DNA检测、尸检报告、弹痕鉴定、证人证言等。其中,泰国方面提供了近800页的证据材料。

    有关专家介绍,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法庭审理将面临犯罪嫌疑人到案程序合法化、身份确认情况、境外证据转化、境外证人出庭、劫持船只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等问题的认定。

    对于涉案的缅甸籍被告糯康、泰国籍被告桑康等6名被告,中国司法机关予以了充分的权利保障。李若昆介绍说,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后,为他们指定了专门的翻译,并将起诉书制作成中、老、缅、泰四国文字,移送法院,并及时送达被告人。

    由于6名被告人是外籍人员,还涉及一些来自境外的证人,法院将在开庭审理中提供泰语、老挝语的翻译。

    林丽律师是糯康的辩护律师。她在今年8月13日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指定函,并根据法庭的指派和经糯康本人的同意,为糯康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在法庭进行辩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林丽说。

    在接受指派后,林丽到看守所会见了关押期间的糯康,通过翻译同他本人进行了交流,并调阅了大量的卷宗。“我作为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都得到了保障。翻译沟通也很顺畅。”林丽说。

    据林丽介绍,她已为开庭做好辩护提纲,根据庭审情况再进一步进行补充。

    13名船员被杀,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痛。根据中国法律,这些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给予赔偿。

    “目前该案所涉及的部分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已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糯康犯罪集团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董林表示,法庭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保障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据悉,在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将有十几位代理律师为这些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帮助。

    “目前,中国公民在海外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案件的审理将对以后如何保护海外中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具有启示意义。同时,我们希望通过湄公河‘10·5’惨案的审判展现中国司法力量,体现中国司法权威,创造一个有利条件和法治环境。”潘克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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