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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征兵办:五大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31日 14时09分   来源:新华社

国防部征兵办:五大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黎云)记者10月31日从国防部征兵办了解到,为鼓励高学历青年参军报国,我国主要从5个方面制订了优惠政策,以吸引大学生应征。

    这五个方面的优惠政策是: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

    国防部征兵办介绍说,这五个方面的措施均已经有了详细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比如,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选拔为军官。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享受加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还可以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

    同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国家还将实行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实行代偿。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按照2011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我国已从2011年起取消了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把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纳入正常征集的对象,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放宽到了24周岁。 

我国鼓励大学生士兵选取为士官留在部队长期工作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黎云、张东华)记者10月31日从国防部征兵办获悉,为加强对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我国将在大学生士兵选取士官时给予多项优惠政策,以鼓励大学生士兵留在部队长期工作。

    国家和军队给予大学生选取士官的优惠政策主要有5项:一是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二是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三是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四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五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按照解放军现行士官制度,士兵服现役两年后可以选取为士官,其等级由下至上依次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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