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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例会在广州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11日 15时07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12月11日电(记者 张建华)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合会)第四次例会11日在广州举行。

    大陆方面召集人、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在致辞中说,两岸经合会第三次例会以来,两岸双方积极进取,善意沟通,取得了一系列重要工作进展。双方完成了投保协议和海关合作协议的商谈,提交两会签署;积极推动两岸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协议的商谈。此外,双方还启动了争端解决协议的商谈,积极推进两岸产业合作,建立了制度化的合作机制。两岸经贸团体互设机构已完成审批程序,即将挂牌运行。

    郑立中表示,在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两岸需要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充分利用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通过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实现互利共荣;两岸需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大陆资源和市场优势与台湾管理优势的有效结合,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同发展;两岸需要扩大开放,减少限制,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大陆积极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内需市场的同时,台湾需持续优化投资环境,减少投资限制,引导大陆企业积极入岛投资。

    台湾方面召集人、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在致辞中表示,两岸投保协议和海关合作协议已经顺利签署,双方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已申请获准,即将顺利挂牌。这些进展代表ECFA后续协商已经逐步落实,成果逐步累积扩增,象征两岸制度化协商稳定运作,两岸经贸合作架构进一步深化。

    高孔廉表示,双方应珍惜ECFA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果。他提出以下三点期许:尽快完成ECFA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以及争端解决等后续协议的协商;具体落实ECFA相关工作包括早收计划的执行,以及新签署的投保协议和海关合作协议的执行;继续加强两岸经济合作。

    会议将听取经合会各工作小组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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