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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4·18”特大走私毒品案宣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3日 18时22分   来源:新华社

    12月23日,福建省宁德市公安边防支队将缴获的毒品“K粉”排列摆放,准备编号登记。12月20日,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安部督办的“4·18”特大走私毒品案,被告人陈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4月18日,警方获得一条大宗毒品走私线索,7月5日,福建省宁德市公安边防支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340余公斤。新华社发(袁自由 摄)

    12月23日,福建省宁德市公安边防支队民警对缴获的毒品“K粉”进行编号登记。新华社发(袁自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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