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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4日 21时10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专电 根据教育部网站24日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我国将通过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等六个方面的指标,测量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化水准。这一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这一标准明确,校长的专业职责涵盖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等六方面,其中除了一些基本原则外,有一些提法引人注目,如:诊断学校发展现状,及时发现和研究分析学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重视学校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的知识;不片面追求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建立优教优酬的激励制度;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指出,专业标准(试行)的很多条目致力于规范校长的办学行为,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领域相关突出问题的解决。比如,针对“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时代呼唤,要求校长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再比如,提出“建立听课与评课制度”,要求校长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数量。还有,针对校园安全的问题,要求校长熟悉校园网络、安全保卫与卫生健康等管理实务,正确应对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

    据悉,专业标准从2008年开始制定,在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54万名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初、高中校长进行普查,对11个省(区、市)的近2万名校长进行访谈的基础上,经过十多次大的调整和修改,完成校长专业标准文本及相关课题成果。

    此次专业标准(试行)的公开征求意见将截止到2013年1月11日。教育部希望标准正式出台后,可以成为校长选拔、管理、培养培训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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