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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老旧车更新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25日 17时2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李志勇)北京市环保局25日宣布,2013年北京市将继续实施鼓励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而且补贴的力度进一步提高。

    根据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转出或报废老旧机动车,每辆可得到2500元至16500元不等的政府补助,如果车主换购“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新车,还可获得与政府补助基本相当的新车企业奖励。同时,在京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的车辆,以及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机动车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贴。

    据介绍,从2011年开始,北京采取以政府补贴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此次新出台的方案是对以前政策的延续。

    与目前的政策相比,2013年北京将要实施的新政策在补贴力度上进一步加大,将报废车辆车均补助由原来的4500元提高到6500元,并将报废补助车辆使用年限由6年至8年及8年以上,调整为6年至10年及10年以上,使更多机动车纳入补助范围。同时,新政策放宽了企业奖励幅度,吸引了更多热销及经济型车型厂家参与。

    此外,新政策加大了对换购新能源车的奖励力度。在与现有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并行的基础上,新能源车辆生产企业的奖励标准可不受新方案建议标准限制,由汽车生产企业自行确定,引导车主选购新能源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转出北京市或报废的老旧机动车,补助标准仍然按照目前的标准执行,相关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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