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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院授予林志梅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01日 17时55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陈菲、朱国亮)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授予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号召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向林志梅学习,始终保持人民检察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树立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林志梅在从事检察工作34年特别是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7年中,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科学确定、及时调整预防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针对金融系统职务犯罪高发情况,探索推行金融系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南京市金融系统职务犯罪防控体系建设,使该领域发案量大幅下降。

    她发起成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主持起草和推行《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组织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先后有1200多个单位参与。她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创造了一系列为实践所证明、为社会所认同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载体、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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