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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205.7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10日 14时50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3.37%,虽然这个比例不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由此对应的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205.7万,这是要特别给予关照的留守孩子。

    调查显示,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

    此外,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临诸多挑战。报告指出,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数据显示,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均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报告指出,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56%的年龄在60岁以下,绝大部分在50-59岁之间,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但是,隔代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据悉,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

全国妇联: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部分中西部省份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需引起重视。

    调查显示,6-11岁和12-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96.49%和96.07%,表明他们绝大部分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

    据介绍,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为及时准确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成长发展状况,掌握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迫切需求,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提供科学依据,2012年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成课题组,国家统计局提供数据支持,开展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

    报告的研究目标是全面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数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状况;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分层特征和需求差异;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全国妇联: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

    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

    调查显示,各年龄段城乡流动儿童的规模都在快速增加,大龄流动儿童增速最快。报告指出,流动儿童在各年龄组分布比较均匀。学龄前流动儿童(0-5周岁)规模达到981万,占流动儿童总数的27.40%,与2005年相比,增幅达38.59%。小学(6-11周岁)和初中阶段(12-14周岁)学龄儿童在流动儿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7.89%和13.21%,规模分别为999万和473万,与2005年相比,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共增加347万,增幅为30.83%。

    此外,大龄流动儿童(15-17周岁)占流动儿童比例为31.51%,规模达1128万,比2005年增加429万,增幅为61.43%。可以看出,与2005年相比,各年龄段的流动儿童规模都在快速增加,以大龄流动儿童增加的速度最快,学龄前流动儿童增加速度较快,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增幅相对较小。

全国妇联: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留守儿童在各地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

    报告指出,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其次,安徽、广东、湖南这一比例也很高,分别为7.26%、7.18%和7.13%。以上五个省份留守儿童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占到43.64%。另外,从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过50%,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比例超过40%。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广泛分布于中西部省份,同时也分布于江苏、广东等东部发达省份。

    此外,农村留守儿童与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差异明显。报告显示,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4.08%,女孩占45.92%,性别比为117.77。与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比较,总体性别比差别不大(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分别为117.25和116.39),但分年龄段性别比结果存在差异。

    据悉,研究报告中所指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所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全国妇联: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6000万,总体规模扩大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000万,总体规模扩大。

    据介绍,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5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此外,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报告指出,目前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05年的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757万,增幅达47.73%。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分别占32.01%和16.30%,规模分别为1953万和995万。

    报告同时指出,与2005年相比,小学和初中学龄阶段留守儿童分别减少了89万和226万,共减少315万,降幅为9.65%。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占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为13.32%,规模达813万,比2005年减少了199万,降幅为19.68%。可见5年间,学龄前留守儿童规模快速膨胀,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减少,大龄留守儿童规模明显收缩。

全国妇联:城乡流动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城乡流动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二者性别比呈此消彼长趋势。

    报告指出,流动儿童总的性别比为116.39,与全国儿童、农村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基本无差异。但是分年龄来看,性别比随年龄变化的模式非常不同,这在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两个群体之间对比明显。3-5岁学龄前和6-14岁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性别比明显高于留守儿童;14岁以后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差异逆转,流动儿童性别比低于留守儿童,17岁的流动儿童性别比甚至跌到100。

    报告认为,这种对比正好与学龄阶段对应,从儿童进入幼儿园起,到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中男孩比例始终高于农村留守儿童男孩比例;到15岁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流动儿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性别比的差异体现了流动人口在选择携带子女一起外出时存在的性别偏好。

全国妇联: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

    调查显示,城乡流动儿童在户口登记地以外地区“流动”时间平均为3.74年,7-14岁流动儿童中约三分之一流动时间在6年以上。0-6岁流动儿童在外流动的平均年数占他们年龄数的比例高于50%,说明这些儿童自出生以来有一半时间在现住地居住。0-14岁的流动儿童平均外出流动的时间随年龄而增长,15-17岁流动儿童的平均流动时间下滑,大龄流动儿童外出流动时间相对较短。

    报告指出,我国县内跨乡流动的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动儿童比例位居第二。数据显示,跨省流动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30.11%,省内跨市占18.80%,市内跨县占12.83%,县内跨乡占38.25%。具体到各个省,流动儿童的类别构成差异较大。

    报告同时指出,北京、天津、上海的流动儿童以跨省流动儿童占主导,所占比例超过90%,浙江跨省流动儿童比例高达61.95%,广东和新疆的比例都超过40%。部分省份的流动儿童则是以省内流动为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贵州等省份,省内流动儿童比例占90%以上。

全国妇联:流动儿童数量广东居首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记者 李菲)全国妇联近日发布《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十分集中,广东排在第一位。

    报告指出,全国31个省区市均有一定数量的流动儿童,而且在少数几个省份高度集中。流动儿童最多的省份是广东,占全国12.13%,规模达434万,远远高于其他省份。数量较多的还有浙江、江苏两省都超过200万人,四川、山东、河南、福建流动儿童也都超过150万人。流动儿童最多的这七个省份占全国流动儿童百分比之和为45.71%,人数之和达1637万人。

    调查显示,部分地区流动儿童占当地儿童比例很高,上海市每10个儿童中就有4个是流动儿童,北京和浙江每10个儿童中有3个是流动儿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流动儿童在当地城镇儿童中所占比例也异常突出,如宁夏、新疆、青海和贵州分别高达41.76%、41.50%、35.79%和34.43%。

    报告同时指出,城乡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改善,学前教育和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流动儿童有机会在校学习。其中低年龄的流动儿童,少数存在入学晚的问题。高年龄的流动儿童,存在完成义务教育前终止学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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